各县(市、区)人事局,各位毕业生:
为做好2007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,按照《关于做好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报到、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工作的通知》(鲁人办发[2006]119号)的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报到、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报到、落户和时间安排
(一)关于报到问题
毕业生报到是指毕业生在规定的期限内,持就业报到证等有关材料到签约单位或指定的人事部门办理的登记、注册等手续。毕业生按时报到是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,对自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,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指定单位(部门)报到的,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手续。
1、毕业生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接收单位的,持就业报到证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;
2、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报到证未签发到具体接收单位的毕业生,应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、报到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身份证等材料,先到聊城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(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)办理派遣手续,然后到具体接收单位报到。
3、未就业的省内院校毕业生(含灵活就业的),登陆“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”(www.sdbys.cn以下简称“就业信息网”),使用“网上报到”栏目,按系统提示完成“网上报到”后,持就业报到证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直接到家庭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报到等手续,市人事局不再办理签转手续。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回省内报到的,在“就业信息网”上注册后,持就业报到证、毕业证书、户口迁移证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生源所在市人事部门办理报到、激活网上账号和落户等手续。
(二)关于落户问题
1、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,应持由具体接收单位提供的落户证明信、报到证、就业协议书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户口迁移证明等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。
2、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市生源毕业生,应持报到证、毕业证书、户口迁移证明等到其家庭所在地人事局办理落户手续。
(三)报到落户(市直生源)时间安排 2007年7月17日---2007年8月18日 (节假日休息)
上午 8:30 --- 11:30 下午 13:30 --- 17:00
地点:聊城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(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)
二、二次派遣
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的毕业生,在规定期限(自派遣之日起2年)内落实就业单位后,由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。
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接收单位的,须在“就业信息网”上签订就业协议;接收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,可签定纸质就业协议书(毕业生登陆“信息网”进入个人专区,使用“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”功能,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信息网上并下载打印出纸质就业协议书)。网上鉴证后,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从网上打印的就业协议书,到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派遣手续;省外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,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,到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鉴证和派遣手续。其中异地就业的(含人事代理的),须出具原报到地人事部门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。
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就业的,向学校申请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约,并在“就业信息网”上录入签约信息后,持就业报到证、就业协议书和市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异地就业的证明,到省人事厅办理派遣手续。
三、调整改派
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,在改派期内,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协议,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或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,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。
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,可通过“就业信息网”走网上解约流程,打印出解约函;也可由原接收单位出具纸质解约函。毕业生与新接收单位签约方式与“二次派遣”相同,其中省内院校毕业生与省内单位签约后,须打印出就业协议书。
就业协议书鉴证和改派手续由新签约单位(含改派回生源地)的人事部门负责,新签约单位是外省的由省人事厅办理。人事部门在审核同意后,在“信息网”上鉴证,并办理改派手续。
(一)本市内改派
毕业生持报到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原单位解约证明信、新单位就业协议书(或单位出具的纸质接收函)办理改派手续。
(二)外市改派至本市
1、外市原单位出具解除协议证明(若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,报到证派回生源地人事局报到的不需证明)。
2、本市新接收单位毕业生进行网上签约,审核后打印就业协议书,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,然后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盖章。
3、毕业生持报到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新接收单位网上就业协议书(或单位出具的纸质接收函)到市毕业生就业科办理审核手续后,到原单位所在地级市人事局办理改派手续。
(三)已就业毕业生改派至外市
1、外市新接收单位出具接收证明,并加盖当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。
2、毕业生持报到证、原单位解约证明信、新单位接收证明到聊城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办理改派。
(四)本市未就业毕业生改派至外市
1、新接收单位出具接收证明,并由当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。
2、毕业生持报到证、新单位接收证明到聊城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办理改派。
四、关于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的时间安排
(一)办理时间:2007年8月18日以后办理
(二)办理地点:聊城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(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)
(三)档案提取: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和办理二次派遣手续后的毕业生档案,毕业生于10月份后持报到证、提档人身份证、提档证明信(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需由人事代理单位开具提档证明信)到家庭所在地人事局提取档案。
五、有关要求
各县市(区)人事局登陆“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”就业主管部门专区,点击左侧“网上报到毕业生管理”,右侧显示网上报到毕业生管理界面,按毕业生姓名、学历、报到生源等条件进行查询,可查询到此毕业生是否已经报到,根据查询结果和前面规定毕业生应持有的证件,为其办理相关手续。各县市(区)人事局要认真做好2007年毕业生接收工作,坚持原则,廉洁自律,秉公办事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,严格审核,对弄虚作假、私自涂改证件的人员,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。
聊城市人事局
二〇〇七年七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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